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 抚松县级支中心概况

  • 发布时间:2013-05-20 14: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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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抚松县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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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以下简称“共享工程”)是国家“十一五”期间的重点公共文化工程,是经国务院批准,由文化部、财政部于2002年4共同组织实施的一项公益工程。

      共享工程是一项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标志性工程,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基础工程,是政府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手段,是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重要途径,是改善城乡基层文化服务的创新工程。共享工程将充分利用现代高新技术手段,将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积淀的各种类型的文化信息资源精华以及贴近大众生活的现代社会文化信息资源,进行数字化加工处理与整合;建成互联网上的中华文化信息中心和网络中心,并通过覆盖全国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大部分地(市)、县(市)以及部分乡镇、街道(社区)的文化信息资源网络传输系统,实现优秀文化信息在全国范围内的共建共享。

    2003年12月,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抚松县级支中心成立。经过全体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2006年7月共享工程抚松县支中心被确定为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试点县(全省5家)。2007年11月被省文化厅授予“共享工程先进单位”和两个“先进个人”嘉奖。2008年5月被文化部命名为“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示范县”(全国49家)。

    目前,共享工程抚松县支中心已在全县范围内建立起基层服务点174个,其中其中乡镇服务站点14个,村屯服务站点127个,所辖乡镇和自然村屯基层服务点履盖率达100%,社区服务点6个,军警营服务点3个,中小学远程教育服务点22个,厂矿企事业基层服务点2个。县支中心与每个服务点都签定了工作协议,每个服务点都有不少于40平方米的服务场地和电视机、DVD等基础设施,目前全县共有140个基层服务点配备了电脑,部分服务点还配备了移动播放器、卫星接收系统、投影仪等服务设备。基本建成了技术先进、传播高效、服务便捷的公共数字文化传播服务体系。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同志于2011年8月26日,在文化部部长蔡武等领导同志陪同下,深入到抚松县松江河镇站前社区基层服务点视察共享工程工作,在详细察看和了解运行服务情况后,对我们的工作表示满意。他强调:“你们要充分利用好、管理好这些设备,让它们发挥出最大的作用,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文化共享工程工作,为基层提供人员和经费保障,为社区居民服好务”。